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关于核准豁免广西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因国
有资产无偿划转,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
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已获批复的相关情况,以及广西投资集
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
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11月27日、12月19日、12月
28日及2019年1月24日、2月14日、4月8日、7月16日、7
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进行公告。
2019年8月6日,广西投资集团收到《关于核准豁免广西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1433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广西投资
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国海证券173,665,568股股份,
导致合计控制公司1,331,373,69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