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取消的营销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爱珠 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