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3元(含税)。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爱珠 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