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32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2、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东盛”)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26,875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3、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20,963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计息。
4、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26,15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计息。
5、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缤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8,61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6、上述财务资助在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我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2、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昆明东盛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26,875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3、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20,963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计息。
4、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
司提供26,15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计息。
5、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杭州缤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8,61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我司曾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我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42,769.04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137,367.04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8年1月26日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
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9,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310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预计总投资
42.47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已竣工面积336,310平方米,累计已投资金额37.73亿元。
中交富力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末/ 2021年1-12月 | 122,746.74 | -42,840.93 | 283,729.65 | -25,949.27 | -25,949.27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 97,962.28 | -42,866.48 | 22,331.14 | -1,391.70 | -25.55 |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中交富力未到期财务资助33,000万元。
(二)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前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633号万派中心308-40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与上述业务服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与服务、研究设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
经营情况:昆明东盛正在对KCPL2018-10-A2、KCPL2018-10-A3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4,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7,110平方米,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预计总投资41.82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已竣工面积75,331平方米,累计已投资金额32.19亿元。
昆明东盛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末/ 2021年1-12月 | 339,186.48 | 17,261.71 | 0 | -218.29 | -160.65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 283,294.44 | 19,859.09 | 63,323.2 | 3464.09 | 2,597.38 |
昆明东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中交东盛未到期财务资助10,000万元。
(三)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剑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6842%,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158%,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39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预计总投资32.15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已竣工面积74,876平方
米,累计已投资金额26.86亿元。
佛山中交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末/ 2021年1-12月 | 190,486.86 | 4,581.74 | 31,724.59 | -8,677.05 | -8,639.77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 202,273.72 | 3,519.27 | 1,241.92 | -1,064.31 | -1,062.47 |
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佛山中交未到期财务资助2,107.97万元。
(四)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剑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6842%,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158%,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71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0.49亿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截至2022年6月末,已竣工面积80,326平方米,累计已投资金额25.23亿元。
佛山香颂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末/ 2021年1-12月 | 138,608.33 | -16,605.80 | 74,299.20 | -10,643.76 | -10,662.35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 132,825.20 | -18,588.79 | 500.37 | -1,985.45 | -1,982.99 |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 我司尚有对佛山香颂未到期财务资助9,379.26万元。
(五)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9日法定代表人:蒋真皓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6号1幢5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杭州宝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经营情况:杭州缤祝全资子公司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台州45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2,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5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5.80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4.22亿元。
杭州缤祝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末/ 2021年1-12月 | 39,600.99 | -37.28 | 0 | -37.28 | -37.28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 39,581.39 | -56.48 | 0 | -19.20 | -19.20 |
杭州缤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 我司尚有对杭州缤祝未到期财务资助6,650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
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5.99%股权,富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1%股权。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二)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6号房屋二楼2047号
成立时间:2015年9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李春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A座701号成立时间:2019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程熙文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程熙文等自然人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四)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员岗村广州雅居乐花园会所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海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股东:勇富集团有限公司GRACE HOME GROUP LIMITED持有其100%股权。
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五)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2658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许力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
主要股东:曲水广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股权,广州广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股权。
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六)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路广州雅居乐花园公建1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余嘉凤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股东:萍乡祥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9%股权,广州恒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0.01%股权。
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七)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462.09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8日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608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达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郑达等自然人。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八)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1,144.38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成立时间:199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室内外装璜。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41%股权。
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九)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82号1幢4-419
室
成立时间:2020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杨兴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我司与中交富力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12,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
利率与利息:自借款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8%。
(二)我司与昆明东盛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26,875万元,借款期
限1年。
利率与利息:自借款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8%。
(三)我司与佛山中交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20,963万元。借款期限1年。
利率与利息:自借款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0%。
(四)我司与佛山香颂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佛山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26,150万元,借款期限1年。
利率与利息:自借款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0%。
(五)我司与杭州缤祝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8,61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
利率与利息:自借款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8%。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均为我司参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
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86,785.02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64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43,028.87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28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3,756.15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6%。公司不存在
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