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 22 号通知”),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7〕 22 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无需追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追溯 2019 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