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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完成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以及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227.7227万股新股。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于2016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实际发行股票271,381,578股,发行价格6.08元/股,发行对象共有6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994.2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9,375,155.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0,624,839.08元2016年3月2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年3月25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17000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4月14日,公司与国信证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4月1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海南罗牛山新昌种猪有限公司、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4月21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海口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167.6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6)和《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全部结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转出总金额为4,177.8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转出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出金额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100554910005412923.98
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10062113000262742,539.75
海南罗牛山新昌种猪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212740010400181181,614.09
合计4,177.82

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已终止。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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