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立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肖立书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关于2021年1-6月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关于对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董事肖立书先生、方鸣先生回避表决。
(五)《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董事肖立书先生、方鸣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