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