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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关于“H7泰禾02”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7泰禾02”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7泰禾02”本息的兑付。

2、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述,截至2020年8月15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349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43.32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4.1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2020-084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H7泰禾02”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4219)应于2020年10月12日(“H7泰禾02”约定付息及兑付日为2020年10月10日,由于该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进行本息兑付,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H7泰禾02(本期债券简称原为“17泰禾02”,因涉及发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事项,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自2020年9月3日起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H7泰禾02”)

4、债券代码:114219

5、发行规模:人民币30亿元,H7泰禾02已于2019年度完成回售工作,截至目前剩余本金为15.98亿元

6、债券期限:3年,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50%

8、兑付日:2020年10月12日(因2020年10月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摘牌日:2020年10月12日(因2020年10月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本息应兑付金额:17.18亿元

二、预计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预计兑付情况

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7泰禾02”本息的兑付。

(二)后续工作安排

1、与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将积极与持有人沟通,了解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司将按照《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适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债权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的后续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公司鼓励债权人与公司、主承销商进行联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详见下文“(三)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2、综合各方意见,尽快形成解决方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债务重组工作,协助公司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并就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将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长远价值,以最大程度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3、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票代码:000002.SZ)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科总资产为17,299.29亿元,归母净资产为1,880.58亿元,万科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678.9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88.72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按照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要求,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佳旭联系电话:010-85175560-5784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征宇、季卫联系电话:021-38676499、021-38675957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述,截至2020年8月15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349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43.32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4.1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2020-084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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