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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4次;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姓 名董事会 召开次数出席 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朱厚佳88002
陈 晟88002
陈 嵩88002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持赞成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名称意见类型
2021.1.3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关于对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4.2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1.8.2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1.9.2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10.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12.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具体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度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日常工作及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一)现场调研公司运作和经营的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分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参加现场会议、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阅读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关注媒体、网站等方式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职工权益、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等事项力所能及地给予了相关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管理层的积极回应并采纳。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7)]。在任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生产数据,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出谋划策。如: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时,独立董事朱厚佳提出:

《规划纲要》总体全面、求实、可为,但要全面落实,还需对“十三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已有投资项目的成败原因作深入分析总结,进一步提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并聚焦,并且将战略部署细化至单位、部门和关键个人,形成滚动考核、总结修正的管理体系。独立董事陈嵩提出:1.《规划纲要》涉及的技改和新增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较大,在部署项目时,应合理安排融资结构,控制融资成本;2.新项目要有跟进考核机制和止损方案,以避免前期投入太多,在后期遇到技术或市场瓶颈时进退维谷;3.国际能源市场和大宗商品价格变动较大,建议做好对原料成本影响的应急方案。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以上意见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修订完善了《规划纲要》并抓好相关责任落实工作。

同时,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督促,了解年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与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等进行多次交流沟通,确保了年度报告的顺利编制和按期披露。

2.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2021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汇报沟通以下内容:

(1)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期沟通情况的报告;

(2)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董事会办公室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董事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报告。

2.2021年4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2021年4月22日,预算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1年4月22日,风险管理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5.2021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6. 2021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听取审计部关于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审议公司2021年年报预审计工作计划。

7.2022年1月10日,战略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的及时沟通,督导提醒相关人员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注公司经营决策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股份回购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如:当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发布和实施后,我们提出及时准确地对内部制度文件做出相应修订,以便把握资本市场形势和监管政策规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我们提出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关联交易主体的变化情况,以及交易金额是否在预计范围内,以避免公司治理违规。以上建议得到公司管理层的积极响应,公司研究明确了进一步强化日常关联交易的工作措施,要求二级单位按月度上报关联交易主体变化情况及交易金额执行情况。

(三)注重日常的学习和培训。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四川美丰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我们原提交的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六、其他事项

(一)2021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1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1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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