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14:3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王勇董事长
次序 | 会议议程 |
1 | 与会人员签到 |
2 |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3 |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内容 |
4 | 宣布本次会议监票、计票人员名单 |
5 | 投表决票,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结果 |
6 | 征询出席会议的股东发言 |
7 | 宣布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8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
9 | 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
10 |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目 录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0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面对后疫情时代复杂的国际形势、不确定的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价值引领、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为导向,紧紧围绕“两极、三基、六协同”发展格局,以“转型发展、创新创造”为着力点,在抓好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同时,取得了公司历史上最好经营业绩,实现了“十四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有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全体董事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共六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完善公司组织体系、决策体系、监控体系等,夯实管理基础,确保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咨询和建议。公司的3名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
时股东大会2次。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于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以下所指披露媒体相同)。
2.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于2021年5月1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3.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
1.2021年1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于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2.2021年3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3.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及《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4.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公告编号:2021-23)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5.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6.2021年9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请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0)于2021年9月23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7. 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0)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63)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8.2021年12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0)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四)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2021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汇报沟通以下内容:
(1)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期沟通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计部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董事会办公室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董事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报告。
2.2021年4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2021年4月22日,预算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1年4月22日,风险管理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5.2021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6. 2021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听取审计部关于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审议公司2021年年报预审计工作计划。
7.2022年1月10日,战略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美丰“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节能减排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安全环保清洁文明生产要求,不断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通过加大节能技改投入,加强节能管理,优化生产模式,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各项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通过狠抓质量攻关和服务市场,稳定了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以创新培训方式和考核手段提升员工操作技能水平,实现装置稳定、高效、长周期运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完成节能量110.03吨标煤,共批复公司级技改及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10项,完成9项,完成率90%。
2.企业公民职责。四川美丰教育基金会爱心捐赠走进藏区,向甘孜州理塘县村戈乡爱心助学助农捐赠10万元;向射洪市天仙学校捐赠助学金8万元;向巴中市巴州区奇章中学校捐款9万元,助力教育回报社会。2021年,公司荣获四川省慈善总会颁发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捐赠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德阳市慈善会“守望相助慈心捐赠企业”称号,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王勇荣获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爱心企业家”称号、四川省慈善总会颁发的“爱心企业家”称号。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向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捐赠爱心化肥12吨,向阿坝州松潘县富岷农民专业合作社捐赠爱心化肥20吨,向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捐赠爱心化肥30吨,向射洪市天仙镇、涪西镇、大榆镇、仁和镇捐赠爱心化肥25吨,助农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业布局合理,产品类别丰富。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以肥为主,肥化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建有天然气制合成氨、尿素、车用尿素、三聚氰胺、尿基复合肥产业链,以及天然气制合成氨、硝酸、硝酸铵、硝基复合肥、液体二氧化碳产业链,产品从之前单一的普通农用
尿素延伸到农用增值尿素、车用尿素、转鼓喷浆尿基复合肥、高塔熔融硝基复合肥、三聚氰胺、硝酸、结晶硝铵、液体硝铵、工业二氧化碳、食品级二氧化碳等产品,可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二)工艺技术先进,广受行业认可。公司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研发出多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装置工艺和生产技术。开发的气头大型合成氨/尿素装置能量优化技术,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开发的转鼓喷浆聚合法复合肥生产工艺,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与中国五环公司合作开发的高效合成、低能耗尿素工艺技术,获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一等奖;独创的高塔大颗粒尿素造粒技术,产品粒大、均匀、缓释,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开发的“海藻酸增值肥料系列标准研制及应用”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开发的三胺、硝铵、液体二氧化碳联产技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研发的车用尿素产品生产工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独创的高强度、高韧性多层共挤重载膜袋配方技术,填补我国包装行业在高端包装领域的空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家授权有效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拥有国家注册商标111件,涉及23类;累计拥有省级和国家行业协会以上评价成果14项,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10项。
(三)营销网络健全,客户关系稳固。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公司现已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建立营销网络,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大批忠诚于公司的客户群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开发客户近110家,总客户群体超过2300家,其中活跃核心客户近800家。健全的渠道、优质的客户以及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产品扩大市场销售增添了活力。
(四)产品质量过硬,品牌认可度高。公司以“价值引领、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为导向,持续实施品牌战略,始终坚持以过硬质量赢得
市场、诚信经营拓展市场、高效服务巩固市场。“美丰”品牌先后荣获“中国品牌影响力100强”“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中国化工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中国尿素市场产品质量用户满意第一品牌”“中国农资行业最具价值品牌”“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上榜“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四川100强企业”“中国化肥100强企业”;复合肥产品取得“环保生态肥料”认证;车用尿素产品通过欧盟市场准入的REACH认证、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ISO/TS16949认证、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的AdBlue认证、中国内燃机协会的CGT认证,并上榜“四川制造好产品”名单,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主导《包装用多层共挤重载膜、袋》《尿素-硝铵溶液》《含海藻酸尿素》《天府菜油油菜籽种植技术规范》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
四、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公司“十四五”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主板上市25周年、战略重组20周年。公司将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价值引领、价值创造、价值提升”工作导向,着力构建“两极、三基、六协同”发展格局,积极践行“为美好生活增福祉”企业使命,努力实现“铸双百美丰,成为受人尊敬的绿色智能化工企业”企业愿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强基础、补短板、抓规范、促提升”活动为载体,打好“企业改革、结构优化,科技创新、优化运营、风险防控、党建引领”六大战役,积聚“创新创效、产业协同、核心竞争、价值提升、强基固本、铸魂强体”六大优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2022年利润目标
基本利润目标30,000万元,奋斗利润目标36,000万元。
特别提示:该利润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2年重点工作
1.打好企业改革攻坚战,巩固创新创效管理优势。一是持续推进体制机制优化。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权责关系,优化调整要素配置,建立职权结构清晰,权力、责任、激励与处罚相匹配的管控体系。推动分(子)公司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管控到位、管放适度的基层组织架构和运行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构建总部部门KPI指标库,完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立股份公司层级的评标专家库,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奖惩力度;二是推动复合肥产业一体化改革。统筹复合肥公司和农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一套领导班子管理、两个法人主体并行、责权利一体优化、机构人员整合运转”的产供销研一体化运营机制,突出复合肥产业链整体效益,助力实施百万吨复合肥战略;三是抓实人才工程建设改革落地。扎实推进人才成长通道建设,分层分类加大重点人才系统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激活干部队伍内生活力。
2.打好结构优化升级战,厚植产业协同发展优势。一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高分子材料产业园建设,紧盯目标,严控投资,统筹推进;扎实推进自有土地开发项目建设,为公司发展积蓄动能。二是积极开展项目调研论证。深入开展35-60-5-5合成氨/尿素/三聚氰胺/碳酸二甲酯项目可行性论证,推进蛋白胨撬装试验装置效果验证;深入研究公司“双碳”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措施,深入实施攻关行动计划。
3.打好科技创新进攻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一是完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推进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小院建设,完成柑橘科技小院、茶叶科技小院揭牌,发挥科技小院连接种植户、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的纽带作用,通过试验示范、农技培训、人才培养及观摩活动的开
展,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品牌影响,促进产品销售。二是推进肥料产业优化升级。与西南大学深入合作,研究开发叶类蔬菜、茄果类蔬菜(辣椒)、柑橘等专用肥配方,力争早日推广上市;与四川农业大学杨文钰教授团队合作继续优化玉米大豆间(套)作专用肥配方、开展肥效试验及市场推广;持续研究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肥应用技术,植物营养公司坚持“研发、技术输出、贴牌加工及销售”总体定位,大力推进高端水溶肥硫硝酸铵颗粒、抗氧化功能肥料增效材料(硅肥)、基因诱控技术肥料增效剂等产品的开发。
4.打好优化运营阵地战,汇聚价值提升先导优势。一是以优化管理为抓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强基础、补短板、抓规范、促提升”活动为载体,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并行推动公司四大核心业务板块建设,实现信息化与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深度融合;二是以市场拓展为突破,提升营销服务水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销售围绕市场转、生产围绕销售转、一切围绕效益转”原则,优化营销管理,深耕市场拓展。强化产供销联动,优化订单生产及产品组合,在全面释放产能的同时,着力提升复合肥产业链整体盈利能力。灵活使用代工贴牌,补充公司产能及运距成本短板,为百万吨复合肥产业构建渠道平台。强化农化服务,结合科技小院建设运行,选择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开展肥料产品试验示范;加快车用尿素智能加注站铺设,助推公司车尿销量攀升,抢占市场份额;推进包材线上平台建设,促使外贸电商成为包材板块业绩增长点;三是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形象;四是以规范治理为目标,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进一步规范三会议事决策程序,优化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投资者沟通工作方案,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5.打好风险防控保卫战,筑牢强基固本基础优势。一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环保管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为先,共创
平安”安全文化理念,守牢安全环保红线,夯实安全环保基础。深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我为安全做诊断”活动,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清单管理,进一步强化“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二是全面统筹兼顾,抓好经营风险防控。加强重大项目过程跟踪,纳入重点监督管理范围,严把资金出口,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率;抓好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三是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常态化防疫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及公司各项防疫要求,落实落细防疫工作举措,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6.打好党建引领持久战,凝聚铸魂强体保障优势。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抓实组织建设,选树示范支部,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拖”;二是着力文化育人,营造和谐发展氛围。深入宣贯公司新版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创新完善“尽善尽美、丰己达人”体系架构、目标路径、实践载体和落地措施,深入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技术型、创新型员工队伍。搭建青工成才平台,开展素质提升、岗位建功等活动,扎实开展困难员工帮扶、助学帮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企地共建力度,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帮扶等工作;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正风反腐以案促改,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堵塞漏洞,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大力培育“清白人生美、干净事业丰”美丰廉洁文化,营造风清气正企业生态。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安全环保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面临较大的安全环保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在化肥用量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的政策环境下,未来传统化肥的增量需求有限,公司主营产品(尿素、复合肥)价
格存在较大波动风险;三聚氰胺、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在一段时间内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3.成本上涨风险。随着国家继续加大去产能措施,产能过剩仍较为严重的化肥行业将继续面临着成本上涨的风险。
4.天然气供应不均衡风险。“气荒”问题仍可能不同程度出现,公司尿素和液化天然气业务面临上游天然气供应不均衡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有:
1.严格管控安全环保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生产,严格管控安全环保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安全环保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2.不断优化生产成本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不断加强生产和成本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装置安全、优质、高效、低耗、长周期、高负荷运行,实现降本增效。
3.夯实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向创新要效益,在做实做精传统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向市场要效益,发挥品牌优势,深耕细挖优势市场,努力拓展潜力市场,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加大资源供应协调力度。积极协调资源供应,着力化解天然气供应不均衡的风险,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4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等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监事会,其中4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6.《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及《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下所指披露媒体相同)。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23)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8)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四)2021年9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1)于2021年9月23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五)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1)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63)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六)2021年12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1)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报告期内监事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为公
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的利益,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经营决策程序规范合理,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完备,不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回购股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的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进行了监督,该事项的决策及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监事个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正)第82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程序审议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正)第82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095.58万元,同比增加4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94.64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9642元。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4,090,955,814.76 | 2,912,413,299.14 | 40.47% | 2,929,130,91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8,946,438.35 | 103,707,818.00 | 448.61% | 86,358,20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2,278,077.58 | 91,175,912.54 | 494.76% | 78,864,718.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77,381,415.59 | 317,660,335.95 | 113.24% | 373,969,067.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42 | 0.1753 | 450.03% | 0.14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642 | 0.1753 | 450.03% | 0.14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4% | 3.63% | 14.41% | 3.04%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4,411,814,359.51 | 4,004,158,093.60 | 10.18% | 3,821,582,72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17,751,137.38 | 2,875,341,963.82 | 18.86% | 2,801,320,354.37 |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81,927,197.57 | 996,325,391.27 | 1,099,052,535.40 | 1,213,650,69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751,698.68 | 156,642,095.36 | 160,612,206.38 | 199,940,437.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481,393.02 | 148,155,980.04 | 154,943,109.34 | 192,697,595.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8,822.46 | 265,768,055.27 | 227,776,025.64 | 168,828,512.22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935.45 | 1,022,269.33 | 710,695.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27,450.86 | 7,098,251.01 | 4,735,785.6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64,868.0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399,336.22 | 7,720,069.8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1,971.21 | -2,697,446.80 | 2,940,932.2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726.78 | 276,321.64 | 621,301.6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606.19 | 334,916.31 | 737,496.20 |
合计 | 26,668,360.77 | 12,531,905.46 | 7,493,483.58 |
四、主营业务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090,955,814.76 | 100% | 2,912,413,299.14 | 100% | 40.47% |
分行业 | |||||
化学肥料制造业 | 2,022,763,179.52 | 49.45% | 1,690,372,635.72 | 58.04% | -8.59% |
天然气供应 | 985,612,736.87 | 24.09% | 498,989,220.89 | 17.13% | 6.96% |
贸易及其他 | 1,082,579,898.37 | 26.46% | 723,051,442.53 | 24.83% | 1.63% |
分产品 | |||||
尿素 | 801,282,877.78 | 19.59% | 704,500,551.85 | 24.19% | -4.60% |
复合肥 | 752,992,336.96 | 18.41% | 684,856,317.59 | 23.52% | -5.11% |
车用尿素 | 468,487,964.78 | 11.45% | 301,015,766.28 | 10.34% | 1.11% |
天然气供应 | 985,612,736.87 | 24.09% | 498,989,220.89 | 17.13% | 6.96% |
三聚氰胺 | 519,260,860.32 | 12.69% | 222,233,220.60 | 7.63% | 5.06% |
其他产品及贸易 | 563,319,038.05 | 13.77% | 500,818,221.93 | 17.19% | -3.42% |
分地区 |
国内销售 | 3,993,060,504.38 | 97.61% | 2,855,221,391.07 | 98.04% | -0.43% |
国外销售 | 97,895,310.38 | 2.39% | 57,191,908.07 | 1.96% | 0.4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2,022,763,179.52 | 49.44% | 1,690,372,635.72 | 58.04% | -8.60% |
经销模式 | 1,805,209,780.32 | 44.13% | 991,332,528.27 | 34.04% | 10.09% |
其他模式 | 262,982,854.92 | 6.43% | 230,708,135.15 | 7.92% | -1.49% |
(二)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学肥料制造业 | 2,022,763,179.52 | 1,497,667,044.33 | 25.96% | 19.66% | 3.60% | 11.48% |
天然气供应 | 985,612,736.87 | 788,832,187.30 | 19.97% | 97.52% | 76.84% | 9.36% |
贸易及其他 | 1,082,579,898.37 | 581,940,852.31 | 46.24% | 49.72% | 4.03% | 23.61% |
分产品 | ||||||
尿素 | 801,282,877.78 | 480,087,041.82 | 40.09% | 13.74% | -19.73% | 24.99% |
复合肥 | 752,992,336.96 | 666,249,913.34 | 11.52% | 9.95% | 10.20% | -0.20% |
车用尿素 | 468,487,964.78 | 351,330,089.17 | 25.01% | 55.64% | 44.60% | 5.72% |
天然气供应 | 985,612,736.87 | 788,832,187.30 | 19.97% | 97.52% | 76.84% | 9.36% |
三聚氰胺 | 519,260,860.32 | 198,511,771.55 | 61.77% | 133.66% | 11.49% | 41.89% |
其他产品及贸易 | 563,319,038.05 | 383,429,080.76 | 31.93% | 12.48% | 0.55% | 8.07%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3,993,060,504.38 | 2,787,155,855.61 | 30.20% | 39.85% | 15.71% | 14.56% |
国外销售 | 97,895,310.38 | 81,284,228.33 | 16.97% | 71.17% | 91.64% | -8.87% |
(三)公司实物产销存数量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化肥主要产品 | 销售量 | 万吨 | 66.20 | 77.12 | -14.16% |
生产量 | 万吨 | 72.59 | 79.74 | -8.97% | |
库存量 | 万吨 | 3.44 | 2.35 | 46.38% | |
化工主要产品 | 销售量 | 万吨 | 46.39 | 41.79 | 11.01% |
生产量 | 万吨 | 46.54 | 41.59 | 11.90% |
库存量 | 万吨 | 0.36 | 0.22 | 63.6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化肥主要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6.38%,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当储备。
2.化工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3.64%,主要是同比基数较小放大增长率,为公司生产经营日常储量。
(四)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 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 本比重 | |||
化肥产品 | 合计 | 1,146,336,955.16 | 39.96% | 1,202,719,382.18 | 49.07% | -9.11% |
化肥产品 | 原材料 | 861,361,128.07 | 30.03% | 869,222,133.18 | 35.46% | -5.43% |
化肥产品 | 人工工资 | 80,049,253.60 | 2.79% | 81,748,557.17 | 3.34% | -0.55% |
化肥产品 | 折旧 | 47,688,613.83 | 1.66% | 55,091,895.99 | 2.25% | -0.59% |
化肥产品 | 能源 | 111,926,577.18 | 3.90% | 129,523,043.48 | 5.28% | -1.38% |
化肥产品 | 其它 | 45,311,382.48 | 1.58% | 67,133,752.36 | 2.74% | -1.16% |
化工产品 | 合计 | 549,841,860.72 | 19.17% | 421,004,902.63 | 17.18% | 1.99% |
化工产品 | 原材料 | 423,974,205.97 | 14.78% | 321,057,157.99 | 13.10% | 1.68% |
化工产品 | 人工工资 | 53,663,890.31 | 1.87% | 37,325,683.21 | 1.52% | 0.35% |
化工产品 | 折旧 | 25,089,891.59 | 0.87% | 20,851,254.40 | 0.85% | 0.02% |
化工产品 | 能源 | 35,609,592.71 | 1.24% | 33,895,783.58 | 1.38% | -0.14% |
化工产品 | 其它 | 11,504,280.14 | 0.40% | 7,875,023.45 | 0.32% | 0.08% |
天然气供应 | 合计 | 788,832,187.30 | 27.50% | 446,062,846.99 | 18.20% | 9.30% |
其他产品及贸易 | 合计 | 383,429,080.76 | 13.37% | 381,346,325.05 | 15.56% | -2.19% |
(五)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42,688,646.3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6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82%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 | 360,839,786.49 | 8.82% |
2 | 陕西天信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64,350,727.52 | 4.02% |
3 | 湖南晶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4,357,183.49 | 2.80% |
4 | 上海生米实业有限公司 | 103,339,393.80 | 2.53% |
5 | 成都城府旗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9,801,555.05 | 2.44% |
合计 | 842,688,646.35 | 20.61%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895,194,775.1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1.6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9.44%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770,265,882.54 | 25.07% |
2 | 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48,633,882.74 | 24.37% |
3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58,652,826.20 | 5.16% |
4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市游仙供电分公司 | 116,801,328.90 | 3.80% |
5 |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840,854.80 | 3.28% |
合计 | —— | 1,895,194,775.18 | 61.68% |
(六)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4,247,329.88 | 66,344,988.95 | 11.91% |
管理费用 | 340,033,869.30 | 251,853,197.81 | 35.01% | 本期经营业绩较好,职工收入增加;上年同期因疫情享受社保减免,本期未享受;设备维修、信息系统维护升级、环保投入和研发支出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
财务费用 | 9,146,008.65 | 17,216,188.45 | -46.88% | 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且本期归还部分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 |
研发费用 | 8,676,910.31 | 6,204,766.92 | 39.84% | 本期研发项目增加。 |
(七)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2,230,424.12 | 2,908,704,293.68 | 4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94,849,008.53 | 2,591,043,957.73 | 3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381,415.59 | 317,660,335.95 | 113.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4,474,453.85 | 1,176,212,928.68 | 89.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69,002,058.49 | 1,678,397,515.34 | 53.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527,604.64 | -502,184,586.66 | 33.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750,000.00 | 380,586,055.42 | -85.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8,352,643.73 | 413,356,976.96 | -20.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602,643.73 | -32,770,921.54 | -737.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312,491.62 | -216,772,088.34 | 131.51%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 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62,329,937.03 | 15.01% | 594,017,445.41 | 14.84% | 0.17% | |
应收账款 | 61,409,524.55 | 1.39% | 81,098,494.95 | 2.03% | -0.64% |
存货 | 336,958,411.24 | 7.64% | 182,917,279.78 | 4.57% | 3.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399,068.20 | 0.53% | 24,172,978.91 | 0.60% | -0.07% | |
长期股权投资 | 59,538,595.60 | 1.35% | 46,959,613.84 | 1.17% | 0.18% | |
固定资产 | 1,809,454,941.20 | 41.01% | 2,005,112,339.15 | 50.08% | -9.07% | |
在建工程 | 38,692,883.73 | 0.88% | 8,928,432.53 | 0.22% | 0.66% | |
短期借款 | 180,000,000.00 | 4.50% | -4.50% | |||
合同负债 | 142,352,350.18 | 3.23% | 160,937,001.40 | 4.02% | -0.79% | |
长期借款 | 90,000,000.00 | 2.04% | 260,608,600.00 | 6.51% | -4.4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34,136.68 | 4.53% | 80,136,165.88 | 2.00% | 2.53% |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对外投资总体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9,538,595.60 | 46,959,613.84 | 26.79% |
(二)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化肥、复合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三聚氰胺、农机、农具;生产(限分公司经营)、销售塑料编织袋、管材管件;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农业技术服务;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品种除外)。 | 100,000,000.00 | 331,518,715.03 | 213,892,914.11 | 1,569,761,981.48 | 61,480,930.27 | 61,101,471.94 |
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学肥料、尿素、碳酸氢铵、合成氨、复合(混)肥、硝酸铵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产品),三聚氰胺、塑料编织袋、PVC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国家经贸部门核定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承接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冷暖气工程的安装、维修;物业管理服务;建筑策划;石灰、金属门窗的生产、销售。 | 150,000,000.00 | 98,268,123.81 | 46,229,346.72 | 329,383.25 | -10,975,093.04 | -10,975,093.04 |
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二氧化碳(压缩的)批发【仅限票据交易】。蒸汽的销售。化工产品研发,化学肥料、尿素、碳酸氢铵、复合(混)肥、硝酸铵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肥料销售,三聚氰胺、塑料编织袋、PVC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国家经贸部门核定的进出口业务,石灰、金属门窗的生产、销售,脱盐水销售及燃气趸售(不直接供应给燃气用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18,755,077.96 | 1,387,229,449.06 | 1,272,018,808.45 | 1,216,555,682.53 | 315,429,514.21 | 267,067,077.18 |
四川美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复混合肥的生产、销售及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化肥销售;农化服务(对化肥使用的指导)。(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223,371,417.24 | 333,048,260.34 | 317,766,401.93 | 399,297,667.05 | 3,700,344.70 | 3,305,538.02 |
四川美丰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天然气行业投资;燃气趸售(不直接供应给燃气用户);新能源技术研究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5,520,469.72 | 72,892,422.69 | 67,444,942.26 | 60,316,398.71 | 4,598,758.57 | 4,613,822.10 |
四川美利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化肥、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谷物、豆及薯类、其他农畜产品;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除外)。 | 30,000,000.00 | 24,817,736.20 | 20,195,003.48 | 61,531,822.41 | -14,158,695.13 | -10,659,396.52 |
四川美丰加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30,000,000.00 | 156,209,889.62 | 41,037,937.12 | 996,046,080.40 | 11,640,215.97 | 9,982,290.35 |
四川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化肥生产、销售 | 80,000,000.00 | 82,790,202.06 | 82,677,135.71 | 771,238.95 | 727,110.02 | 548,024.51 |
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批发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仅限票据交易,不得存放实物和样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120,000,000.00 | 636,032,269.69 | 290,844,318.76 | 983,220,107.58 | 165,574,957.92 | 142,542,305.17 |
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研发,包装物生产。 | 125,537,602.34 | 197,484,099.31 | 136,883,137.94 | 151,454,126.55 | 8,339,752.63 | 7,649,239.01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变化内容如下:
1.本期,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广西美丰农资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加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BumperCrop chemicalindustry (Canada) Co.Ltd已完成清算,企业注销工作正在进行中。
2.本期,本公司出资设立四川美丰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议案四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中涉及的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及相关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经营计划、目标、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已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促进和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实现2022年经济目标,经研究,拟制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制定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2022年度工作计划,以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经综合分析研究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四)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2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一)利润目标
全年基本利润目标3.00亿元,奋斗利润目标3.60亿元。特别提示:该利润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主营产品产销量指标
1.尿素:产量69.40万吨(熔融尿素),销售量37.06万吨,AUS32专用尿素销量10万吨;
2.复合肥产(销)量34万吨;
3.三聚氰胺产(销)量5.15万吨;
4.液态硝铵产量25.25万吨,硝铵产品销量16.74万吨;
5.LNG产(销)量20.50万吨,销量20.50万吨。
(三)能耗指标
以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各分(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为依据,分别进行考核,力争做到整体能耗不增加,单品能耗有所下降。
(四)投融资指标
投资总额控制在8亿元以内,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不超过5亿元。
四、主要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期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方案,报董事会确定。
五、预算暨经营目标考核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40,696,126.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8,946,438.35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16,716,685.14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85,663,123.49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末的总股本585,72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1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
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项目建设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聘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川华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2022年度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并从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考虑,公司拟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办理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7),该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27)。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6楼单位负责人:宁毅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74382110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准,且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总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法定代表人:蒋永富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8日,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加强石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由原中国石化总公司独家发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近年充分发挥内外部统一结算平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和筹融资平台的功能,为石化集团各成员单位持续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已建成国内领先的集团境内资金池、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和金融服务功能体系,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财务公司行业前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49,543,534,568.89元,所有者权益30,955,248,553.67元,吸收存款127,438,284,360.78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43,313,426.98元,利润总额2,722,904,005.94元,净利润2,168,079,092.15元。
(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为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一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
2.交易标的类别:货币资金
3.交易标的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二)交易标的二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
2.交易标的类别:负债
3.交易标的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最终利率依据当期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合作原则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合同期限内存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的存款,利率在合同期限内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存款利率,最终利率经双方依据当期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贷款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贷款授信业务,合同期限内单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最终利率经双方依据当期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相关的收、付款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同类业务费用标准,经甲乙双方依据当期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三)协议生效
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2022年公司继续选择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申请办理存贷款业务,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角度出发,可为公司长远发展寻求畅通的融资渠道和可靠的资金支持。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三)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的影响
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与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业务属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关联交易的开展合规、合法、公允、公正,不影响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1年初公司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2021年归还到期贷款3,000万元,2021年底贷款余额为0元;2021年度公司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支付的利息金额总计69.06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561.64万元,2021年度存款利息金额总计113.91万元。
(二)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日存款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2022年存款利息收入预计最高为255万元(存款利率按
0.35%~1.89%测算);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2022年贷款利息支出预计最高为140万元(贷款利率按3.70%测算)。
(三)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无新增存款、贷款。截至披露日,存款余额8,583.71万元,较年初减少5,977.93 万元;贷款余额0元。2022年初至披露日,收取存款利息22.11万元,支付贷款利息0元。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单日存款最高余额14,561.95万元;收取存款利息83.51万元;单日贷款最高余额3,000.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40.9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潘志成、梁清华对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确信所列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考虑,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遵循的是平等自愿、互
利互惠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议案八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和结算等服务。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中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如下: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合作,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的合作是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该《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负责人:宁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74382110
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准,且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二)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公司同意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3)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4)公司合同期限内于财务公司存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的存款,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在合同期限内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存款利率,最终利率经双方依据当期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贷款服务
(1)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贷款授信业务;
(2)合同期限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最终利率依据当期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相关的收、付款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同类业务费用标准,经双方依据当期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双方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对财务公司提供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提供、配合开展信贷调查与评审、存贷款管理等;依照本协议在与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 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司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若公司未遵守财务公司的规定及要求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财务公司承诺
(1)保证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公司有权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严格遵守《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下,建立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机制、内控手册、业务的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流程;
(3)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建立安全的资金运行系统,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一节“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之规定,向公司提供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配合公司进行风险评估;
(5)如发生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合法权益的风险,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公司,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三)协议生效
协议自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04月30 日,双方保证签署前各自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授权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在充分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的利益和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及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六、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无新增存款、贷款。截至披露日,存款余额8,583.71万元,较年初减少5,977.93 万元;贷款余额0元。2022年初至披露日,收取存款利息22.11万元,支付贷款利息0元。
七、风险评估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办理存贷款业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认为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不存在风险管理上的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
露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已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
议案九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截止目前,相关投保申请书条款正在洽谈中,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保险内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承担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该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监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情况如下:
1.修订说明: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就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所涉及征集主体及持股比例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现行《四川美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需进行修订。
2.修订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条文 | 拟修改条文内容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其他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用书面授权委托书的方式无偿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征集投票权应同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投票权应同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
3.除以上修订内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与本会议资料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