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需要,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时间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2021年12月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18.27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南路9号院28号楼11层1116室
法定代表人:何妍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广告设计、制作;市场调查;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通讯设备、体育用品(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产品设计;服装道具;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创盛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盛世”)于 2021年12日与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签署的《销售合同》发生产品销售交易,涉及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2,700.00元。
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天创盛世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能,对长期经营不善企业进行优化调整,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决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六、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和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