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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5: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振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2021年度,作为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全部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相关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和时间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1年4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7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7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弃权
62021年11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 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七届及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组织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客户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计的<2020年度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很好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加深对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工作,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关振林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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