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上述议案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晓川、朱立青、张桂卿、周建、尹建军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