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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莉娜、闻卿、邓启华。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莉娜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国有控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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