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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深入公司现场调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权,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缺席或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兴山61500
王连凤61500
朱立青61500
张桂卿61500
尹建军615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

(三)出席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姓名

姓名在专业委员会职务应参加专业委员会次数实际参加专业委员会次数
李兴山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33
王连凤审计委员会主任44
朱立青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66
张桂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2
尹建军提名委员会委员2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避免同业竞争情况、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公开,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在2018年年报编制中的履职

2019年度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在公司2018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

(三)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任职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各委员会均按其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责任,定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性,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过

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监督实施过程、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过程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建议和意见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长抓不懈,持续提高。2020年,公司应继续抓住机遇,积极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从而获得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学习和培训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九、2020年工作重点

公司为独立董事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2020年,我们将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独立董事:李兴山、 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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