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赵晓东因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1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以上授信无抵押,无担保,期限两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