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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2018年6月1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财务报表修订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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