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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各位股东:

本人周志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在任职鲁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会议届次:十届五次、十届六次、十届七次、十届八次、十届九次、十届十次、十届十一次、十届十二次、十届十三次、十届十四次、十届十五次、十届十六次、十届十七次。

在上述会议上,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意见21次(含2次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监高薪酬、衍生品投资、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出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及部署的相关流程,参与审议并通过了《鲁泰纺织2023-2026年度战略规划》(2023年修订版)。

2、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一、二次会议,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结果,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九次会议审议。

3、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二、三、四、

五、六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及内部审计计划与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聘任的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有效的沟通。主要内容如下:

(1)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就提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发表书面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认为该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按年度审计计划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2)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公司出具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定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可以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四、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

一、二、三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沟通,一致确定了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计划。

4、在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上,就2022年度审计工作、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年度报告有关问题、与年度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考核结果、2022年度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四)其他情况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签署:周志济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各位股东:

本人曲冬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在任职鲁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会议届次:十届五次、十届六次、十届七次、十届八次、十届九次、十届十次、十届十一次、十届十二次、十届十三次、十届十四次、十届十五次、十届十六次、十届十七次。

在上述会议上,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意见21次(含2次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监高薪酬、衍生品投资、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及部署的相关流程,参与审议并通过了《鲁泰纺织2023-2026年度战略规划》(2023年修订版)。

2、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一、二次会议,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结果,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九次会议审议。

3、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二、三、四、

五、六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及内部审计计划与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聘任的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有效的沟通。主要内容如下:

(1)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就提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发表书面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认为该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按年度审计计划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2)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公司出具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定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可以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四、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

一、二、三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在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沟通,一致确定了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计划。

4、在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上,就2022年度审计工作、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年度报告有关问题、与年度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考核结果、2022年度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三)其他情况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签署:曲冬梅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各位股东:

本人彭燕丽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在任职鲁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会议届次:十届五次、十届六次、十届七次、十届八次、十届九次、十届十次、十届十一次、十届十二次、十届十三次、十届十四次、十届十五次、十届十六次、十届十七次。

在上述会议上,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意见21次(含2次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监高薪酬、衍生品投资、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及部署的相关流程,参与审议并通过了《鲁泰纺织2023-2026年度战略规划》(2023年修订版)。

2、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一、二次会议,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结果,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绩效考评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九次会议审议。

3、在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上,就2022年度审计工作、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年度报告有关问题、与年度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考核结果、2022年度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三)其他情况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签署:彭燕丽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各位股东:

本人权玉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在任职鲁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一、会议出席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会议届次:十届五次、十届六次、十届七次、十届八次、十届九次、十届十次、十届十一次、十届十二次、十届十三次、十届十四次、十届十五次、十届十六次、十届十七次。

在上述会议上,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意见21次(含2次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监高薪酬、衍生品投资、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及部署的相关流程,参与审议并通过了《鲁泰纺织2023-2026年度战略规划》(2023年修订版)。

2、在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上,就2022年度审计工作、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年度报告有关问题、与年度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考核结果、2022年度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三)其他情况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签署:权玉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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