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8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