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根据《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焦化产品及附产品毛利率高达25.12%、30.15%。请你公司结合经营环境、收入成本结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说明你公司焦化产品及附产品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并提供合理性分析。
回复: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美锦能源 | 西山煤电 | 宝泰隆 | ST安泰 | ||||
年度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151.47 | 122.38 | 322.71 | 286.55 | 35.6 | 29.35 | 88.16 | 63.16 |
营业成本 | 106.07 | 91.46 | 220.15 | 190.69 | 25.96 | 22.11 | 74.62 | 56.92 |
毛利率 | 30% | 25% | 32% | 33% | 27% | 25% | 15% | 10% |
公司名称 | 云煤能源 | 开滦股份 | 陕西黑猫 | 宝丰能源 | ||||
年度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53.99 | 44.23 | 204.6 | 185.6 | 104.7 | 95.83 | 130.5 | 123 |
营业成本 | 48.03 | 40.86 | 171 | 165.2 | 90.76 | 84.89 | 69.31 | 69.84 |
毛利率 | 11% | 8% | 16% | 11% | 13% | 11% | 47% | 43% |
依据上表相关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及构成不同导致各公司的毛利率不尽相同。本公司焦化产品及附产品的毛利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属中等
偏高,本公司认为处于合理水平。影响公司毛利率的主要因素为主营产品焦炭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成本:
销售价格: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推进,2016年度焦炭市场价格迎来低谷回暖、持续走高,在2017年度经历高位小幅调整、企稳回升,2018年度继续保持向高的走势。按照行业惯例,焦炭产品的交易定价基本遵循市场公开价格确定,采用“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公司的焦炭产品同样遵循行业通行的定价模式,公司的焦炭销售价格2017、2018年价格明显上涨。经比较,2017-2018年,公司焦炭销售均价与同期来自钢之家的一级焦市场均价水平相当,变化一致。
销售成本:公司焦炭产品的主要成本为炼焦用煤,2017—2018年随着焦炭市场的上涨亦有所上涨,但涨幅低于焦炭;2018年公司下属煤业子公司年产529万吨煤炭,自采原煤通过洗筛选等加工环节加工成符合自身焦炭生产所需的精煤,自制精煤单位成本远低于外购精煤采购成本,相比同行业公司,公司存在部分自制精煤明显降低了直接材料精煤耗用成本,降低了销售成本。焦煤作为大宗煤炭商品、市场价格公开透明,随着下游钢铁和焦炭行业向好发展和产业链有利传导,焦煤的市场价格呈现同步积极走势,2016年从年初低谷持续回升至年末高位峰值,经历2017年度高位震荡调整后,2018年维持整体持续向好走势。按照行业惯例,精煤(包括焦煤、瘦煤、肥煤、贫煤等)的采购定价基本遵循市场公开价格确定,采用“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公司精煤采购同样遵循行业的定价模式,精煤市场价格走势影响公司精煤采购成本;另外,公司采购原料煤主要生产地位于山西太原周边,煤炭资源丰富且煤质优良,运输半径小,运输成本相对低。经比较,2017-2018年,公司精煤采购均价与同期来自京唐港主焦煤库提价水平相当,变化一致。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焦化产品及附产品的毛利率变化合理,随着焦炭市场的不断好转及公司煤炭板块产能的不断提升,公司毛利率逐年提高,且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16亿元,同比增长63.84%。请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经营
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说明你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
回复: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美锦能源 | 西山煤电 | 宝泰隆 | ST安泰 | ||||
年度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毛利额 | 45.39 | 30.92 | 102.5 | 95.9 | 9.64 | 7.24 | 13.54 | 6.47 |
毛利率 | 30% | 25% | 32% | 33% | 27% | 25% | 15% | 10% |
销售费用 | 7.44 | 7.37 | 24.41 | 24.42 | 0.59 | 1.29 | 2.39 | 2.21 |
管理费用 | 4.52 | 3.9 | 21.04 | 17.13 | 2.5 | 1.89 | 2.66 | 1.32 |
财务费用 | 1.98 | 1.24 | 8.96 | 9.12 | 0.67 | 0.75 | 1.9 | 2.29 |
期间费用率% | 9.2 | 10.22 | 16.86 | 17.68 | 10.56 | 13.39 | 7.88 | 9.21 |
营业利润 | 27.91 | 16.32 | 32.48 | 27.45 | 5.25 | 2.25 | 6.36 | -0.64 |
净利润 | 20.69 | 12.08 | 21.49 | 18.38 | 3.32 | 1.56 | 8.99 | -2.7 |
净利率% | 13.66 | 9.87 | 6.66 | 6.41 | 9.33 | 5.32 | 10.2 | -4.27 |
净利增长率 | 71% | 58% | 17% | 308% | 113% | 75% | 433% | 55% |
公司名称 | 云煤能源 | 开滦股份 | 陕西黑猫 | 宝丰能源 | ||||
年度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毛利额 | 5.72 | 3.17 | 33.6 | 20.4 | 13.4 | 10.7 | 58.6 | 51.1 |
毛利率 | 11% | 8% | 16% | 11% | 13% | 11% | 47% | 43% |
销售费用 | 1.009 | 0.8353 | 2.75 | 2.55 | 4.347 | 4.704 | 4.013 | 4.648 |
管理费用 | 1.817 | 1.751 | 4.75 | 4.43 | 1.466 | 0.9343 | 3.86 | 2.913 |
财务费用 | 0.8873 | 0.8934 | 3.08 | 3.55 | 2.402 | 1.743 | 5.318 | 5.095 |
期间费用率% | 10.43 | 11.86 | 6.98 | 8.6 | 9.05 | 8.7 | 14.96 | 20.04 |
营业利润 | 2.244 | -0.52 | 20.75 | 8.39 | 5.37 | 3.78 | 45.04 | 37.4 |
净利润 | 1.97 | -0.4001 | 16.14 | 5.75 | 4.547 | 3.17 | 36.96 | 29.23 |
净利率% | 3.65% | -0.90% | 5.00% | 2.01% | 4.34% | 3.31% | 28.31% | 23.77% |
净利增长率 | 592.38% | -95.05% | 181% | 2% | 43% | 37.53% | 26.45% | 70.14% |
2017年、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08亿、20.69亿,增长8.6亿,增幅71%。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1)公司销售收入及毛利增长较大,2017-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38亿、151.47亿,增长29.09亿,公司焦化产品及附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7%、97.54%;受益于下游钢材价格持续走高的积极传导,公司焦炭产品各期销售价格和销量共同增长促使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如上
题回复所述,公司的营业毛利率从2017年度的25%上升至2018年度的30%,促使公司2018年毛利增长14.47亿。
(2)公司最近两年期间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平均值2017年、2018年度分别为12.78%、10.96%,公司对应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0.22%、9.20%,公司近年来加大期间费用管理、审批,严控费用支出,降低和节约了部分费用支出。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47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77%,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26亿元,同比增长110.94%。应收票据较2017年下降57%。报告期应收票据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商业承兑汇票占比由2017年10.5%上升至报告期的45%。请你公司说明:
(1)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说明对你公司信用风险把控、回款风险的影响;
回复:公司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未发生实质性变化。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09亿,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增长10.65亿。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由于2018年下游钢铁价格行情继续处于高位调整阶段,焦炭市场需求较为旺盛,2018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77%,第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规模46.57亿,同比增长18.21亿元,涨幅64.20%,导致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同期涨幅较大。截止到目前,除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经营性政府补贴资金根据补贴政策逐步到位外,新增应收账款均已收回,公司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公司积极控制应收账款结算信用风险,从客户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合作预期、市场状况等方面持续评价客户的偿债能力和信用资质,定期不定期对欠款方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进行实时动态监控,设立应收账款催款小组,加强催款力度,保障货款回款质量。
(2)说明报告期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增加的原因,以及相关应收票据回收风险分析。
回复:公司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内容是公司从客户收到的回款——承兑汇票
,等同于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增加6,727.9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及时背书支付;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1.22亿元,其中截止目前到期1,704万元已全部兑付、5,454万元已背书支付、4,996万元尚未到期。明细如下:
1)公司收到来自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5,710万元,截止到目前5,454万元背书支付,该票可回收性不存在问题。
2)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4,500万元,票据到期时间为2019年7月4日。此票是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签发并由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背书转让给本公司结算的煤气款。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关系,依据票据的追索权,公司可以直接向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进行追索。同时本公司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存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所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如期兑付,该票可收回性不存在问题。
3)由本公司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经过市场流转后,以收回货款的形式流入本公司,金额为1,944万元,截止到目前其中的1,704万元已到期兑付。该类票据由公司最终兑付,不存在可收回性问题。
综上,公司2018年末结余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自长期合作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上述客户商业信用良好、资金实力强,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72,282,179.65元,计提坏账准备46,535,511.34元,账面价值2,025,746,668.31元。另外,根据你公司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你公司用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时,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仅计提30%的坏账准备。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你公司的应收账款构成、账龄、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72亿元,从款项构成来看:应收焦炭及附产品货款17.13亿元、应收新能源汽车及补贴款3.59亿元;从账龄来看
(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部分):1年以内应收账款17.93亿元、1-2年应收账款1.53亿元、2-3年应收账款1.01亿元、3年以上应收账款0.25亿元。
公司报告期末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信用情况、账龄以及是否为长期合作客户等因素详细分析,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并根据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分类计提坏账,公司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非重大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高于100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最高为100%。经比对其它同行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见下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单位 | 美锦能源 | 西山煤电 | 宝泰隆 | *ST安泰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款项。 | 单项余额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 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单位 账龄 | 美锦能源 | 西山煤电 | 宝泰隆 | *ST安泰 |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 | 1 | 1 | 1 | 5 | 5 | 1 | 1 | ||||||
1-2年(含2年) | 5 | 5 | 5 | 5 | 10 | 10 | 5 | 5 | ||||||
2-3年(含3年) | 10 | 10 | 10 | 10 | 15 | 15 | 10 | 10 | ||||||
3-4年(含4年) | 30 | 30 | 50 | 50 | 30 | 30 | 30 | 30 | ||||||
4-5年(含5年) | 30 | 30 | 50 | 50 | 50 | 50 | 30 | 30 | ||||||
5年以上 | 30 | 30 | 70 | 70 | 100 | 100 | 30 | 30 |
(2)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为10.82亿元,占比达51.5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收账款的关联方名称、交易背景、销售产品、信用政策、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的回款金额等;
回复: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为10.82亿元,其中主要为以下单位: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山西地区规模较大的钢铁企业,与本公司有采购焦炭和原煤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40亿元,截至5月31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已收回;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电力项目建设,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本公司有原煤采购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51亿元,截至5月31日已收回0.33亿元;
交城美锦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电力、热力、蒸汽的生产及销售,与本公司有蒸汽、中煤、煤泥采购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40亿元,截至5月31日回款0.34亿元。
山西宏良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洗精煤、加工,与本公司有中煤、煤泥采购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40亿元,截至5月31日回款0.16亿元。
山西五星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与本公司有煤气和电的采购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18亿元,截至5月31日回款0.06亿元。
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洗煤、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本公司有原煤采购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07亿元,截至5月31日已全部收回。
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建材销售及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与本公司有管桩建材销售业务。截至到报告期末预付账款0.09亿元,截至5月31日已全部到货。
(3)说明 你公司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长账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仅按30%计提比例计提坏账的充分性,是否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
回复:报告期末,公司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2,498万元(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河钢唐山分公司”)1,611万元。公司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开始实行新的销售模式,焦炭板块所有子公司所生产的焦炭由母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销售。上述应收账款为公司重组前子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钢唐山分公司发生的销售业务,此应收款项因未及时转入美锦能源与河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余额,导致报告期末账龄较长。2019年公司拟将此余额合并到美锦能源。报告期内公司与河钢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发生销售79.07亿元(含税),回款76.92亿元,不存在
无法收回的风险。
2)应收天津滨海锦源煤炭有限公司28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3)应收交城永新玻璃厂12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4)对3年以上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应收款详细分析,对其中的62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剩余应收款项按30%比例计提坏账。
综上分析,针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经过充分论证,对可收回性风险较大的单笔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实质上未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
(4)请报备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与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匹配,如存在较大差异,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应收账款前五名 | 交易额前五名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业务内容 | 关联关系 | 期末余额 | 单位名称 | ||
1 |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 焦炭等 | 是 | 84,020.27 |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 匹配 |
2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焦炭 | 否 | 35,389.61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匹配 |
3 | 应收补贴资金 | 汽车补贴款 | 否 | 19,721.84 | 唐山燕山钢铁有限公司 | 不匹配 |
4 | 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 电费、煤气 | 否 | 9,243.15 | 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不匹配 |
5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沁源有限公司 | 煤 | 否 | 8,347.95 | 宁波盈中祥合贸易有限公司 | 不匹配 |
合计 | 合计 | 156,722.82 |
由上表分析可得,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其交易额相匹配。
公司存在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沁源有限公司的款项,主要原因如下:
应收补贴资金:公司2018年控股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2018年2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
求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补贴上限为50万元/辆。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2019年加快氢能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贴1:1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但同时需要车辆累计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以上才可向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公司汽车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与补贴款收到时间存在时间差。
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煤气和电。2018年,该客户销售额占比为0.6%,不为公司主要客户。上述煤气和电产品为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存在不易储存、不易长距离出售的特点,从安全、环保及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只能选择周边客户进行销售,受地域条件的限制,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选择与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酌情给予了一定的结算账期。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沁源有限公司,是因为山西省2014年底启动煤炭运销体制改革,致使该公司存在回款进度延长。2016年以来公司逐步停止与该公司合作。经反复磋商,该公司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陆续还款,已经偿还5,000万元,预计到2019年9月全部还完。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2017年末增加95%,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增加296%,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2017年末增加7.39亿元,增长幅度高达418%。请你公司:
(1)结合问题3、问题4中的回款问题,请说明在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货币资金也大幅增加的原因。
回复: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加6亿,主要原因是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增加7.39亿元。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是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所存的保证金,和销售收入以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没有关联关系。
(2)结合问题3,请说明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由报告期初4.63亿元下
降至期末9945.19万元的情况下,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却大幅增加的原因。
回复:公司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科目余额为企业从外部取得的未到期或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两者核算科目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经营性采购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大所致。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合计63.6亿元,其中经营性采购背书转移支出63.19亿元,资本性投资背书转移支出4.04亿元,期末剩余0.99亿元。
面对大量的经营性和资本性结算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运用商业信用,选择多开具承兑汇票对外结算款项,有效缓解货币资金短期支付压力,2018年末应付票据规模同比增加9.13亿元,促使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大幅增加。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货币资金余额列示的准确性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会计师已出具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约15.16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24%,其中,报告期末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3.57亿元。请你公司说明预付账款的性质、形成原因、对象及其是否为关联方;1年以上预付账款尚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如是,应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报告期末预付账款15.16亿元,主要为煤款9.08亿元、工程款4.78亿元、辅材及其他1.3亿元。
(1)预付煤款主要是为保障焦炭持续生产及时供货,公司通常与长期合作的、信用好的原料煤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提前预付部分采购款项,以确保原料煤及时、足额供应。与此同时,当焦煤市场价格上升预期明显时,公司签订原料煤采购合同,通过先行预付部分煤款,提前锁定采购交易价格,降低原料煤市场价格上升波动的风险。
(2)预付工程款4.08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预付工程建设款和土地预缴款。其中0.46亿元是预付关联方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的钢材款。预付钢材款不仅可以保证对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的优先供货,同时还可以享受价格上的优惠,既能降低采购成本,又保证工程项目进度。除此之外,其它预付对象都为非关联方。
(3)1年以上预付账款主要包括煤款和工程款,预付煤款形成原因是对方限产及产出煤炭品质发生变动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用煤要求,未能按期发货结算;预付工程款形成原因是子公司润锦化工项目、焦化环保项目中部分工程未开票结算。1年以上预付账款中无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7.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尿素联产LNG项目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工程进度已达98%,报告期未转入固定资产。请说明上述项目未转固的原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及转固条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在建工程的盘点情况,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尿素联产LNG项目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报告期末未能达到试运行条件。报告期内该项目配套的110KV输变电项目、煤气管道铺设项目尚未完善,同时因冬季气温较低,设备开车打压、预热有较大难度,导致该项目不具备试运行条件,未转入固定资产。该项目预计2019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8.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4,739,748.45元,同比下降17.98%,请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说明上述数据变化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51.47亿元、净利润为20.6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影响:
(1)依据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承兑汇票。公司主要的销售回款和采购支付是通过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报告
期内公司对收到的承兑汇票使用包括贴现、到期托收和背书转让,其中只有贴现和到期托收的部分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直接背书对外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货款的承兑汇票未作为现金流核算,因此大大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金额,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流出金额。
(2)应收项目变动影响所致。2018年下游钢铁价格行情继续处于高位调整阶段,焦炭市场需求较为旺盛,2018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77%,第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规模46.57亿,同比增长18.21亿元,涨幅64.20%,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同比增加10.65亿元。
剔除以上因素后净利润、营业收入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相符。
9.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大客户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占比达44.94%。同时,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占比达22.15%。请你说明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交易的主要内容、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原因,往来款项金额及账龄、往来款项结算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及相关风险,如是,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唐山钢铁”)分别持有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唐钢美锦”)55%、45%的股权。河钢集团焦炭需求量大,除外购焦炭外,存在较多下属焦炭厂生产焦炭,拥有较为丰富的焦煤采购渠道,焦煤品质好、规模大、具备成本优势。唐钢美锦生产项目位于河北唐山,主营业务为焦炭生产,鉴于采购的规模效应及销售的地缘优势,原料煤品质有保障、运距短运费低,为保证焦炭品质和降低采购成本,唐钢美锦生产所需的原料煤主要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与此同时,唐钢美锦按市场化交易原则向河钢集团销售焦炭产品,促使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销售业务,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规范财务核算,与河钢集团进行的采购与销售业务独立分开核算。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有三十多年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同一市场条件下
,优先保证其需求量,销售占比也高于其它客户。除“唐钢美锦”外,报告期内其它焦化子公司均未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原料煤采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河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原料煤192万吨,结算金额29亿元(含税)、支付货款32亿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0.44亿元;销售焦炭325万吨,结算金额79亿元(含税),收回货款77亿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亿元,其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公司有广阔的销售渠道、优质的客户群,对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大客户依赖风险。
(1)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有三十多年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同一市场条件下,优先保证其需求量。公司焦炭产量稳定、质量优异、运力有保障,除河钢集团外,与唐山燕山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等钢铁公司也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上述钢铁公司焦炭需求量不低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目前产能暂不能满足向所有合作方足量供应的情况下,基于与河钢集团长期合作关系优先向其及其关联方供应。我公司目前也正在积极布局新的焦炭产能,以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2)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虽属于同一控制方,但其各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我公司与上述各公司的合作保持完全独立,在合同签订、销售定价、资金回款方面都不互受河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影响。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964,798,661.65元,同比增长27.84%,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产品销售、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回复:2018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9.65亿元,同比增加4.3亿元,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焦炭销售量同比增加38万吨,报告期末公司焦炭未结量(在途)同比增加9万吨,同时焦炭库存成本较同期增加约50元/吨,导致存货账面增加1.5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控股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期末存货2.43亿元,其中在产品1.8亿元、库存商品0.46亿元、原材料0.17亿元。该公司依据承接的氢能源客车订单安排生产任务,按生产计划在报告期末有190台氢能源客未交车,属于在产品,导致报告期末存货增加。
11.报告期末,你公司新增短期借款21.0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达11.27%。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借款的主要用途。
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增加短期借款21.06亿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增加贷款11.7亿元;与此同时,2018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51.47亿,同比增长23.77%,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上述部分短期借款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需求。
12.请列示你公司开展氢能业务以来对相关业务资金投入、业务发展情况,涉及的上下游客户情况,主要子公司(含控股、参股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另外,氢气为你公司主要产品的副产品,你公司煤炭开采及炼焦生产基地均位于山西省,报告期内成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位于广东省,飞驰汽车系氢燃料电池客车企业。
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氢能业务的资金投入累计3.89亿元,资金主要用途围绕公司在氢能领域“一点(整车)、一线(燃料电池及上下游产业链)、一网(加氢站网络)”的布局展开投资,主要为飞驰汽车股权收购、增资广州鸿锦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控股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和加氢站建设投入等。
从事氢能业务的主要相关公司列示如下:
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注册成立于2001年2月27日,注册资本5575.86万元,公司持有51.2%股份,法定代表人姚锦龙。飞驰汽车专业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城市客车,是首批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大中型客车生产厂家之一,也是国家工信部核准的具有客车整车生产资质企业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在港、澳、台及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
知名度和影响力。生产基地位于云浮市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该基地占地35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全铝车身制造、车身合装、底盘制造、总装等全套客车生产流水线,以及研发实验室,设计年产能可达5000辆,为目前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新能源客车和氢燃料电池客车生产基地。
经营方面,飞驰汽车目前有超过300台氢燃料电池客车在佛山正常运营,运营里程合计超过200万公里;飞驰汽车有超过70台氢燃料电池物流车正常运营,运营里程合计超过80万公里。另外,飞驰汽车还有178台纯电动公交车在运营,运营里程合计超过100万公里。上述各类车型均未出现安全事故。
单位:元
2016 | 2017 | 2018 | 2019.3 | |
总资产 | 520,052,255.64 | 318,718,946.73 | 868,405,712.40 | 1,168,054,018.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5,377,865.00 | 181,885,282.33 | 179,172,285.76 | 197,199,687.94 |
营业收入 | 63,589,817.75 | 238,053,427.78 | 430,057,476.10 | 240,324,066.11 |
净利润 | -15,303,665.32 | -38,427,870.13 | 32,474,568.50 | 18,027,402.18 |
(一)广州鸿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锦投资”)注册成立于2018年9月7日,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持有其45%股权,法定代表人姚锦丽。鸿锦投资是公司与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高新”)合作投资氢能源领域上下游产业的平台。2019年1月,鸿锦投资以10200万元的价格向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创能”)增资并持有其51%股权(认缴注册资本5712万元)。鸿基创能成立于2017年12月,总部设在广州开发区宏远路8号,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 厂房面积8万平方米。鸿基创能专注于高性能、长寿命、低成本的膜电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生产线设计年产膜电极10万平方米。目前,鸿基创能膜电极生产线已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4月30日 | |
总资产 | 88,001,191.67 | 150,015,790.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8,000,893.75 | 150,011,790.24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11,106.89 | 10,896.49 |
(二)佛山市锦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鸿新能源”)注册成立于2018年4月4日,注册资本2222.3万元,公司持有其55%股权,法定代表人邹德强。锦鸿新能源目前为公司在佛山市加氢站的投建、运营和管理平台。目前公司与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运营佛山市禅城区首座加氢站——佛罗路加氢站,该加氢站占地面积2000平米,总投资额约1250万元,首期建设日加氢能力500kg,已于2018年11月底建成并调试完毕,具备投产加氢能力。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4月30日 | |
总资产 | - | 660,455.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341,065.67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 | -341,065.67 |
(三)云浮锦鸿氢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锦鸿”)注册成立于2018年5月3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股权,法定代表人姚锦丽。云浮锦鸿目前为公司在云浮市加氢站的投建、运营和管理平台。目前投建了锦鸿云安加氢站,该加氢站目前仍在筹备建设中。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4月30日 | |
总资产 | 1,302,721.67 | 1,263,313.6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0,607.09 | 1,159,749.03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299,392.91 | -7,227.24 |
(四)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示范区氢源科技”)注册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锦丽。示范区氢源科技为公司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投资运营管理平台,主要开展在山
西省内的氢能相关投资和运营管理工作,截止报告期末,示范区氢源科技于2018年6月20日收购了山西万隆基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法定代表人刘小军。氢能相关工作正在积极部署中,相关情况公司会及时有效对外披露。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20,153,922.93 | 23,722,080.7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082,588.88 | 14,166,293.86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359,420.64 | -116,295.02 |
(1)请结合目前氢气的存储、运输方式说明相关子公司的业务联动、业务协同方式。
回复:目前国内普遍采用20Mpa高压氢气槽罐车运输氢气,约可储存3500标方的氢气,一般运输半径在200公里以内。长管拖车技术成熟,规范完善,因此被国内外普遍采用。氢气长管拖车将氢气运输至加氢站后,装有氢气的管束与牵引车分离,然后与卸气柱相连接,随后氢气进入压缩机中被压缩,并先后送入高压、中压和低压储氢罐中分级储存,需要对汽车进行加注服务时,加氢机可以先后从氢气长管拖车、低压储氢罐、中压储氢罐、高压储氢罐中按顺序取气进行加注。
目前美锦能源在广东地区的加氢站,氢源主要来自广东江门一带的氯碱厂。加氢站除满足由飞驰客车提供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线路的日常加注需求外,还为当地的燃料电池物流车、燃料电池轻卡等各种燃料电池车辆提供氢气燃料。目前公司在广东地区已经形成了整车厂+加氢站联动的格局:由飞驰汽车生产氢能源客车、物流车,公司参控股子公司投建的加氢站提供加氢和运维服务。此方案积累了大量实际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其他地区布局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2)请详细说明飞驰汽车在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不限于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情况以及对你公司贡献度,有关核心竞
争力以及行业风险分析等。
回复:
一、 报告期内飞驰汽车主要工作
(一)生产、销售情况
一是按时保质完成178辆纯电公交车和300辆氢燃料公交车订单的生产任务,并于12月底前交付178辆纯电动公交车和11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该批车辆已投入佛山禅城、三水等区进行商业运营。余下19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在2019年3月前完成交付。
二是2018年12月完成生产销售70辆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其中50辆销售到深圳,20辆销售到广州等一线城市示范运营。
三是香港加工车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公司已签订香港来料加工车辆73辆,2018年已交付30辆,加工车业务成为公司稳定的经济增长点。
2018年飞驰汽车实现营收43,006万元,净利润3,247万元。飞驰汽车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2.84%,在公司净利润占比1.57%。
(二)拓展海外销售业务,实现国内氢燃料电池客车首次走出国门
2018年11月,飞驰汽车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经济发展公司签订3辆氢燃料客车销售合同,这是我国氢燃料电池客车首次走出国门,也是东南亚地区首个氢能公交车项目,意义重大。
(三)飞驰汽车向国家工信部提交整车(底盘升级)生产准入申请,2018年12月20日国家工信部发布公告,飞驰汽车顺利通过评审,获得改装类企业升级为客车整车生产企业资质。
二、 飞驰客车核心竞争力
(一) 具有新能源客车整车生产资质,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根据2018年国家工信部装备中心上传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合格证数量统计结果,2018年飞驰汽车产销氢燃料电池客车300辆(全国共710辆),是国内产销氢燃料电池客车最多的企业之一。
(二) 技术领先,产品成熟,故障率低
一是电池电堆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一直以来,飞驰汽车选用国鸿氢能电池电堆,国鸿氢能是目前全球产能最大的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企业和国内最全面的燃料电池系统供应商之一,电堆平均寿命超15000小时,各项质量指
标达到并超过巴拉德原厂产品。
二是凭借优秀的整车装配和整车控制技术,飞驰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在车辆稳定性、产品质量和运行成本控制方面对比同类客车产品更具有优势。据统计,飞驰汽车最早投放佛山、云浮两地运营的28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至今已2年多,每辆车平均行驶里程已接近10万公里,运行故障率低。下一步,飞驰汽车将进一步加强整车控制器及控制技术开发,掌握核心技术优势。
(三) 建立了快速、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行
2018年12月,为配合佛山禅城投放首批7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飞驰汽车在佛罗路建成有华南地区目前专业的氢能汽车维保中心,凭借完善的售后培训体系,大数据化的售后监控平台,为佛山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 参与了佛山历次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生产投放任务,积累了丰富的车辆生
产及示范运营投放经验
飞驰汽车于2015年研发燃料电池城市客车,2016年批量投入了28台车用于公交线路运营,2018年底投放了30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积累了各种工况下的燃料电池工作数据、动力电池工作数据,试验了很多关于燃料电池+动力电池架构下的关键控制逻辑,积累了大量经验数据,在最大化利用燃料电池的情况下,综合效率达到50%,衰减率控制在5%以内。
三、 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风险分析
(一)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更多企业参与到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二)受政府审批流程、土地供给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缓慢,制约公司氢燃料电池客车销售业务发展。(3)请使用简明扼要、通俗客观语言,详细说明除飞驰汽车业务外,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有关氢能源业务情况、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并充分揭示不确定风险。
回复: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氢能产业方面的发展思路主要延续“一点、一线、一网”的总体布局。一点,即以飞驰汽车整车制造作为切入点,推动氢能产业应用的落地;此外,一线,即沿着燃料电池全产业链,通过合作开发、技术引进、股权收购等各种方式完成布局;一网,即分步骤完成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网
络建设和布局,目前公司加氢站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其他区域也在稳步推进中。
随着国家氢能源政策逐步的成熟和氢能产业的稳健发展,未来2-3年氢能产业的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美锦能源也将继续脚踏实地的做好转型发展,将公司的氢能源业务盈利能力逐步形成规模。
氢能产业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薄弱,产业链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1)加氢站建设速度低于预期。加氢站数量是制约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因素,建设速度低于预期,将会制约整车的使用率和推广速度;(2)核心部件国产化速度。目前包括膜电极,加氢机部件等在内的燃料电池部分零部件仍然依赖进口,成本高,维修效率低,提高了生产成本以及适用方的运维成本;(3)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通知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4)请结合报告期初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你公司接受投资者调研情况及你公司临时报告中涉及氢能业务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的情况,是否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回复:报告期初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通过举行投资者交流会、电话会议、现场参观等方式接待机构和投资者8次,累计接待120多家调研机构,180多名调研人员,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坚持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的情况。
序号 | 日期 | 调研机构及人员 |
1 | 2018年01月31日 | 66家机构,92人 |
2 | 2018年08月29日 | 15家机构,20人 |
3 | 2018年09月07日 | 1家机构,3人 |
4 | 2018年11月07日 | 1家机构,2人 |
5 | 2018年11月26日 | 3家机构,3人 |
6 | 2019年01月17日 | 6家机构,15人 |
7 | 2019年02月21日 | 30家机构,37人 |
8 | 2019年03月24日 | 5家机构,11人 |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