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靳文平先生主持。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27日届满,为保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27日延长至2022年9月26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张博先生、王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李秉祥先生、王周户先生、李成先生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27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27日延长至2022年9月26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李秉祥先生、王周户先生、李成先生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