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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为满足江山汇项目B、D地块开发建设资金需要,拟以B、D地块土地使用权(其中B地块面积为20,335.91m?,地号为320106012003GB00237;D地块面积为8,076.75m?,地号为320106012003GB00239)抵押担保,条件具备后追加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12亿元。其中,办妥B、D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借款金额不超过8亿元;累计追加2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后,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累计追加5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后,可办理全额借款。本次贷款采用银团方式,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宁华世纪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办理提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贷款,能够为江山汇项目B、D地块的顺利开发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条件具备后追加在建工程或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本次抵押贷款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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