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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关于对外投资参股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7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股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乙方”)为切实保障熔剂矿资源供应,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745,336.44元增资入股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共同进行韶关熔剂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合资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清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673135866J

住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4号

经营范围:根据授权或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经营和运作;房地产投资开发、矿业投资开发;物业服务、物业租赁;汽车维修、汽车检测;驾驶员培训;交通拯救;建筑机械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核查,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4月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8家,投资参股企业7家。

100%

三、对外投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住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4号三楼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4.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前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认缴的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元)
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货币140,000,000.00
合计100140,000,000.00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5月31日,矿投公司评估价值为140,223,573.15元。我司拟以现金方式24,745,336.44元认购该公司15%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矿投公司85%股权,我司持有矿投公司15%股权。

5.公司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未正式经营,未取得相关经营收入。公司存货余额为380,600.00元,为武江区红尾坑项目地质勘查费,属项目开发成本。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0,420.00元,累计折旧为1,887.34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532.66元。公司无对外借款、抵押、担保、质押等情况,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150,000.00元,为预付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个项目的可研报告费。

6.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销售:矿产品(稀有、贵重矿产品除外),黑色金属及制品、有色金属及制品(以上项目稀有、贵重金属除外),矿山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及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韶钢熔剂矿资源四大矿点都因林地占用手续未办理等问题造成资源不能保障供应,公司向市政府打报告请示支撑。为保证熔剂矿长期稳定供应,2018年4月,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韶钢生产用熔剂矿长期稳定供应工作方案,明确由市国资委下属的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矿投公司)作为将来熔剂矿生产经营的主体,牵头成立合资公司,韶钢松山参股,共同合作对资源点进行详勘和商议合作项目。

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合作双方以一次性注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实缴出资,注册资本总额为164,705,882.35元人民币。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元,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出资140,000,000 元,占合资公司85%的股权;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4,705,882.35 元,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出资24,705,882.35300 元,占合资公司15%的股权。

各方须在公司完成公司登记并开立对公账户后在约定实缴时间期限内将各自对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拨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公司成立后应根据项目进度和政府核准项目建设文件关于注册资本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要求实施增资。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公司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成员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三(3)名,乙方推荐一(1)名,职工董事一(1)名。

3.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名。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每届任期为三

(3)年。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由三(3)人组成,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各推荐一(1)人;职工监事一(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为三(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5.监事会设主席一(1)人,由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每届任期三(3)年。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为提高决策效率,实现精简、高效运作,公司设总经理一(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1)名,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人员担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3)年。公司根据项目推进和业务发展需要,是否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股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参与地方熔剂矿资源开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对熔剂矿生产、质量、成本和供应量的长期控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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