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接到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关于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获悉中兴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 股数(股) | 冻结 起止日期 | 司法冻结 执行人 |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冻结 原因 |
沈阳中兴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0,184,063 | 2019年9月25日-2022年9月24日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兴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万泉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辽01民初955号裁定书、(2019)辽01民初956号裁定书】,盛京银行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诉讼保全申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中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0,184,063股股份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18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20,18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兴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控制权产生
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敦促中兴集团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