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兴商业:《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序号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修改后《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1新增(序号顺延)第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2新增(序号顺延)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第四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4新增(序号顺延)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职工监事还可以适当的方式征求职工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6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或者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7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 (二)地点和会议期限;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开会议的日期; (二)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三)事由及议题;

(四)通知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三)事由及议题; (四)通知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四)通知日期。
8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删除(序号顺延)
9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10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11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进行。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由参会监事签

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字。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12第十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第十六条 监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会议出席情况; (四)会议议程,与会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六)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会议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内容。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8月24日

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内容。

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内容。
13新增(序号顺延)第十七条 监事应当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14第十六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将监事会决议内容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15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