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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四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于2019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7月19日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董卫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卫军简历如下:

董卫军,男,汉族,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河北省体改委宏观调控处副处长,河北省体改办县镇经济体制处副处长、产业与市场体制处处长,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调研员、企业分配处处长、考核分配处处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现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常委,省监委驻河钢集团监察专员。董卫军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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