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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严谨、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2023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会议时间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01月13日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03月17日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04月21日
4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5月08日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06月26日
6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08月18日
7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09月28日
8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
9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08日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10项议案。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2项议案。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共2项议案。

6.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4项议案。

7.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共2项议案。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共2项议案。

9.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为:公司依法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

2.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编制的四期定期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5.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定价依据客观,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依法经营,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履职违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8.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

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备,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在推动构建公司治理体系、创新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监督目标,将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提升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把握能力。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强化对重大风险的问责,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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