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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全部亲自出席。

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备注
侯德根990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1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侯德根44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面,听取公司及股东相关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提名、管理层人选推荐审核把关、内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侯德根66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8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8个事项在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月4日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40%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股权成功后拟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月11日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1日对于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中信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4月27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8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11日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制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已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28日关于新增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1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1月30日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在编制2020年度报告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0年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意审计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2、发挥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作用。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的充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的程序合规,文件和资料齐备。

3、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4、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关注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

履职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

1、2021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1年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侯德根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全部亲自出席。

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备注
朱正洪990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1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朱正洪44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面,听取公司及股东相关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朱正洪77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8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8个事项在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月4日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40%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股权成功后拟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月11日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1日对于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中信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4月27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8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11日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制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已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28日关于新增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1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1月30日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在编制2020年度报告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0年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意审计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2、发挥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作用。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的充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的程序合规,文件和资料齐备。

3、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4、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关注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

履职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

1、2021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1年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朱正洪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全部亲自出席。

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备注
张跃990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1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张跃44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
张跃11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8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8个事项在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月4日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40%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股权成功后拟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月11日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1日对于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中信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4月27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8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11日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制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已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28日关于新增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1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1年11月30日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2、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关注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

1、2021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1年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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