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1554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特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0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信泰富特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信泰富特钢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信泰富特钢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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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1554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信泰富特钢编制的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信泰富特钢披露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2年3月10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______________ 王斌 ______________ 程武良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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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中信财务”)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于2021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本集团”)与中信财务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 在中信财务的存、贷款业务
(1) 存款业务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不含利息) | 本年增加利息 | 本年减少(不含手续费) | 手续费支出 | 年末余额 |
在中信财务存款(注释1) | ||||||
财务公司存款 | 4,032,593,265.87 | 60,737,426,522.99 | 46,752,926.71 | 61,802,786,746.09 | 1,507,529.71 | 3,012,478,439.77 |
其他货币资金 | 12,007,177.72 | 45,268,941.04 | 10,792.10 | 31,179,111.67 | - | 26,107,799.19 |
应收利息 | - | - | 21,698,767.12 | - | - | 21,698,767.12 |
合计 | 4,044,600,443.59 | 60,782,695,464.03 | 68,462,485.93 | 61,833,965,857.76 | 1,507,529.71 | 3,060,285,006.08 |
(2) 贷款业务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本金 | 本年新增利息 | 本年偿还本金 | 本年偿还利息 | 汇兑损益 | 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年末余额 |
向中信财务借款(注释2) | ||||||||
短期借款 | - | 736,752,000.00 | 13,729,041.20 | 633,780,000.00 | 13,631,263.45 | (2,972,000.00) | - | 100,097,777.7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81,462.68 | - | - | - | 4,881,462.68 | (1,969,200.00) | 83,657,451.11 | 81,688,251.11 |
长期借款 | 4,528,399,600.00 | 1,650,000,000.00 | 176,864,526.24 | 1,270,000,000.00 | 171,606,675.13 | - | (83,657,451.11) | 4,830,000,000.00 |
合计 | 4,533,281,062.68 | 2,386,752,000.00 | 190,593,567.44 | 1,903,780,000.00 | 190,119,401.26 | (4,941,200.00) | - | 5,011,786,028.86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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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金融业务
(1) 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中信财务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财务公司承兑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年初余额(票面金额) | 本年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 本年度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 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财务公司承兑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年末余额(票面金额) | 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 |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 |
在中信财务开立票据 | 422,050,325.16 | 873,705,506.53 | 829,728,068.98 | 466,027,762.71 | - | - |
减: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立的票据之持票人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 - | 140,310,115.00 | - | 140,310,115.00 | - | - |
422,050,325.16 | 733,395,391.53 | 829,728,068.98 | 325,717,647.71 | - | - |
(2) 本集团向中信财务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集团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年初余额 (票面金额) | 本年度向中信财务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 本年度已贴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 本集团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年末余额 (票面金额) | 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 |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 |
在中信财务贴现票据 (注释3) | 4,623,126,501.37 | 2,565,257,464.96 | 6,234,681,873.16 | 953,702,093.17 | 44,343,663.46 | 44,343,663.46 |
注释1: 于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中信财务的财务公司存款包括活期存款2,612,478,439.77 元和 定期存款400,000,000.00 元,其中活
期存款利率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定期存款年利率为1.65%至4.00%;存放于中信财务的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保函保证金。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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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2: 2021年度,中信财务向本集团发放的贷款的年利率为1.10%至4.50%。
注释3: 2021年度,本集团在中信财务贴现票据的利率为1.35%至3.05%。
本表已于2022年3月10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钱刚 总经理:李国忠 总会计师:倪幼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