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拟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补偿协议书》,兴澄特钢将位于江阴市西沿山58号的经营生产场所进行退城搬迁,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搬迁补偿款合计15.17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