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投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4:45开始、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互联网投票时间为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29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段。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116,56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1人、代表股份数量14,721,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71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4,721,88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之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2.逐一说明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221,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428%;反对4,69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9%;弃权366,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3%。 提案获得通过。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57,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030%;反对4,69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062%;弃权366,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08%。
提案2: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5,478,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771%;反对5,5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480%;弃权229,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提案获得通过。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5581%;反对5,5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8824%;弃权229,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95%。
提案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39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21%;反对5,976,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5959%;弃权3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720%。提案获得通过。此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0321%;反对5,976,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959%;弃权3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7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彭磊、方伟律师。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
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