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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信达”)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厦门信达二〇二二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40,000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50,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等措施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折

合人民币1,5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35%。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尚未新签署担保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1,283.90万元+美元1,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80%。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华东 邬凯丞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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