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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推举朱晓东先生、费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费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曹兴先生、汪忠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近五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女婿,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费洪海:男,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

费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外,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费洪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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