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及股票分类转让方式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由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预计于2021年6月30日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年6月30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01
二、 风险提示
公司无法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的股票转让方式自2021年5月6日起由“周转让三次”变更为“周转让一次”,股票简称由“佳纸3”变更为“佳纸1”,股票代码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启昕联系电话:028-65731168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