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朗星无人机系统有限公司15%股权以4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华麒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公司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公司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见公司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