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参与设立标的公司,是为了依托成都市航空制造产业资源优势,完善公司产业链构建,壮大产业规模,因而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祥 杨乃定 金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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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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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26 |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参与设立标的公司,是为了依托成都市航空制造产业资源优势,完善公司产业链构建,壮大产业规模,因而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祥 杨乃定 金宝长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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