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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对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

对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申请被受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16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集团”)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温泉海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海”)、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橡胶”)于2020年12月14日分别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显示,债权人以前述3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重整的申请,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决定书》显示,法院分别指定前述3家公司清算组担任3家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储运集团为盛京能源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由盛京能源控股(持股59.57%)、公司参股(持股40.43%)。如果债权人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储运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对其的股权投资可能产生相应损失。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储运集团本次重整事项可能使公司面临股权投资损失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出现减值损失。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3家盛京能源下属子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重整进程对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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