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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况

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系2007年8月22日及2007年9月15日先后两次对蓝景丽家增资时取得,两次出资合计人民币1亿元,占蓝景丽家注册资本的 50%。

由于蓝景丽家一直无实际生产经营,且自2008年起公司无法取得该公司财务报表。2009年公司依据蓝景丽家的实际状况,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一次计提7000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了2008年度会计报表;2015年12月31日第二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00万元,目前对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元。

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0108民初9382号】,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日作出的解除第三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对该事项不再上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核销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成本金额为10,000万元。

二、本次核销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0万元,公司在以前年度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制度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本次股权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有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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