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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兰州新区陇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78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等条款以公司与兰州新区陇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为抵押物对上述贷款进行抵押。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兰州新区陇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抵押自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资产为房产,上述资产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26,184,673.8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6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房产为抵押物向兰州新区陇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房产亦不会出现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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