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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10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2020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40,7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3%,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上述议案作为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2.00 项议案。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对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具体审议提案

1.0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2.02《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的议案》

2.03《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议案》

2.04《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2.05《关于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的议案》

2.06《关于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2.07《关于本次上市地点的议案》

2.0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议案》

2.09《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7.00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2.00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11月1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说明

上述1.00-1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10.00、12.00之外,上述其他议案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2.02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的议案
2.03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议案
2.04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2.05关于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的议案
2.06关于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2.07关于本次上市地点的议案
2.0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议案
2.09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00《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2.00《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12月3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0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3000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请增加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2.02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的议案
2.03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议案
2.04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2.05关于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的议案
2.06关于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2.07关于本次上市地点的议案
2.0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议案
2.09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00《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2.00《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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