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58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59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0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1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2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