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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代表20人,实到代表20人。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全体代表以签字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王华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华清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志红女士因工作安排需要不再连任,公司对陈志红女士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王华清,男,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五洲城商场、梅县华侨城商场、梅县大新城招商会、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起在公司子公司广东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王华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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