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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1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0-041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2021年度继续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0-042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叶耀荣先生是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1年度继续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0-043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继续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宁远喜先生同时担任梅州客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宁远喜先生是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0-044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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