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至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共计四次会议。
(一)2019年4月1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6、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19年8月1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2019年10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2019年12月1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受让部分东方富海所持有新余华邦份额的议案;
2、关于与陈玮等人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