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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6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4公司中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宝新能源股票代码00069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 沣罗丽萍
电话0753-2511298 020- 83909818
传真0753-2511398 020- 83909880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2、63层
电子信箱bxnygd@sina.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股、元/股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50,656,099.901,958,897,116.58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003,291.73487,734,372.44-3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610,136.69325,890,267.57-56.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722,800.92632,396,877.47-8.33%
基本每股收益0.150.22-31.82%
稀释每股收益0.150.22-3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2%5.61%减少2.0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1,491,046,529.8721,593,167,648.89-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46,912,399.028,858,432,290.981.00%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3,141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量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00348,142,058348,142,058
芜湖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47118,995,755118,995,755118,995,755
宁远喜境内自然人5.35116,363,32587,272,49429,090,831111,188,325
张惠强境内自然人3.3873,500,00073,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0967,276,50067,276,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9620,934,01220,934,012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220,075,30020,075,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股东张惠强持有公司73,500,000股股份,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500,000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3,000,000股。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2.6.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6宝新011124832016年11月28日2021年11月28日20亿元3.7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6宝新021124912016年12月12日2021年12月12日10亿元4.14%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2.6.2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负债率58.36%58.97%减少0.61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04.60-23.91%-

2.6.3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3.2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增长稳中趋缓、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国家进一步实施降税减费、扶持气电核电实现逆势增长,省内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湖南云贵等地来水偏丰、水电利用小时数同比增长,煤炭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受上述因素影响,广东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公司盈利仍存压力。面对当前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深入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坚定发展信心,始终坚持新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努力促进新金融投资审慎经营、优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1亿元,利润总额3.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亿元,实现了平稳发展的目标。

3.2.1新能源电力,稳步发展态势好

3.2.1.1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根据当前安全环保生产新形势,努力抓好梅县荷树园电厂日常经营,深入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项目建设,努力为公司整体业绩的实现打下稳固基础。报告期内,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全部建成,公司总装机容量从151.8万千瓦提升至351.8万千瓦,增长了131.75%,电力业务规模跃上新台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龙头地位。

3.2.1.2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打造全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号召,公司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联合开发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900MW)和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500MW)。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3.2.2新金融投资,纵深发展亮点多

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主动适应新时代监管要求,秉承“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理念,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推进各项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差异化金融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梅州客商银行与广发银行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与广东一一五科技、嘉应学院达成战略合作,开通广东省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上线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获批同业拆借业务资格,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纵深发展。截止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总资产152.52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净利润1958.66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形成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质量持续稳定的良好发展局面,成为公司金融战略落地的重要抓手。

3.3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3.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1.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009号、010号、014号公告)

3.3.1.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依据上述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其他变更的列报项目和内容,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033号、034号、035号公告)

3.3.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

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风能”)。

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打造全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号召,公司以陆丰风能100%股权作价出资,联合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900MW)和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500MW)。报告期内,陆丰风能已完成股东变更、董监高变更及工商备案登记,变更为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不再列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19-001号、002号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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