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会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8)。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