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信信托·信华57 号权益类信托计划) 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4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 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 遵守了保密义务,并签订了保密协议。
四、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 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五、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 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署了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的保 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