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刘定国先生,监事张伟波先生、郭增宏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刘定国先生,监事张伟波先生、郭增宏先生对该项议案投出弃权票、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要理由:
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成都国蓉、南京华讯等分布深圳、成都、南京等多地,我们日常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受北京、深圳、成都、南京等地因疫情而实施的出行管制措施的影响,我们无法进行实地调研,无法了解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2、公司正在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由于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