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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日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2020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新增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该等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3.3.1及13.3.2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一、公司未履行程序担保的情况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借款本金或涉案金额(万元)担保时间担保责任是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披露情况
公司、华讯科技、华讯投资朗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天浩投资有限公司根据(2019)深国仲涉外裁731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金额合计为50,236.78万元,公司就朗奇科技2018/10/31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不能清偿债权数额的二分之一承担责任。号:2020-029);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华讯投资、惠研创、吴光胜、冯军正、项俊晖华讯科技叶瑞林5,000.002019/9/27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156);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华讯投资、公司、楚轩实业、麟和贸易、吴光胜、沈姝利华讯科技民生金租92,023.492017/11/3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156);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违规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4.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303.6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0.8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10.49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6.45亿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3.67亿元。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天浩投资与华讯科技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1、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针对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投资”)合同纠纷案的(2019)深国仲涉外裁7319号《裁决书》撤销裁决的申请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8日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18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在审理中;

2、华讯科技正在与天浩投资案诉讼方积极沟通配合其执行该案已冻结房产,同时其签署全面解除公司责任相关文件。截至本公告日,天浩投资案诉讼方正在就全面解除公司责任相关文件进行内部审议,华讯科技将继续与其保持积极沟通,推进文件签署工作;

3、此前已冻结的华讯投资银行存款5,522.20万元、已冻结的华讯科技银行存款1,618.07万元合计金额7,140.27万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被划扣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账户;

4、根据公司2020年12月9日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法律意见书》:

“(1)在天浩投资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真实有效且不存在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天浩投资豁免公司的担保责任,属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行为,具备法律效力;(2)公司本次法律责任应为补充赔偿责任,天浩投资应先向朗奇科技主张债权,并确定朗奇科技不能清偿债权金额;(3)如华讯科技及华讯投资被查封冻结的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金额为488,734,851.14元且该等款项向天浩投资清偿,剩余债务合计约13,632,928.02元,按照《裁决书》公司仅需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即约6816464.01元。”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华讯科技《承诺函》:“华讯科技对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为401,301,402.44元,足以覆盖该差额。”(注释1:根据公司2019年7月11日披露公告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2月27日披露公告《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2020年8月28日披露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子公司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为华讯科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逾期且已涉诉,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粤03民初3328号及相关文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18101,053,722.30元。华讯科技已因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即华讯科技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3亿元),如后续诉讼裁决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抵消。根据2020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经公司初步自查,业绩差额补偿义务人华讯科技应补偿现金总额为18,050.44万元,华讯科技已于2016年5月30日支付现金补偿金额7,671.34万元,扣除已补偿金额,本次华讯科技需以现金方式补偿差额为10,379.10万元。华讯科技将优先以公司对其的应付款用于补偿上述业绩承诺金额。)

(二)叶瑞林与华讯科技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华讯科技与叶瑞林正在积极沟通签署《调解协议》(内容包括增加其他法人主体提供担保;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任何法律责任;华讯科技分期偿还款项安排等),截至本公告日,华讯科技、叶瑞林、公司等各方正在积极办理协议签章中,待各方签章完成后华讯科技等将尽快配合法院出具《调解书》。

(三)民生金租与华讯科技、华讯投资、楚轩实业、麟和贸易、吴光胜、沈姝利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1、根据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津03民初688号之一,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已撤回对公司的本次起诉。(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57));

2、华讯科技已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688号,根据调解书,华讯科技对民生金租的租金将在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由华讯科技分期支付,相关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将由华讯科技于2023年11月15日支付,华讯科技需于2020年12月31日向民生金租支付7,750.00万元风险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3、华讯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正在积极推进民生金租办理豁免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责任,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及因此事所引起的任何民事责任的相关文件。截至本公告日,华讯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与民生金租尚在就上述事项进行积极沟通中。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5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及时披露解决前述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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